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8日晚间,春秋电子发布公告称,投资者所持“春秋转债”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0.50元/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,仅能选择以100元/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(即101.701元/张)被强制赎回。若被强制赎回,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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